出口到欧盟的香米认证规则
政府刚刚发布了第103/2020/ ND-CP号法令,对出口到欧盟的香米进行认证。该法令规定了越南与欧盟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EVFTA协定)附录2-A的第8点第1小节B节指定的清单上的香米品种的出口到欧盟时按配额享受进口免税认证。
因此,认证的香米品种包括:
1- 香米是根据国家技术法规,从具有香米品质的香米品种生产的;有关种植面积和位置(组/村,区/公社,县/镇,省/市)的明确信息。
2- 检查了许多香米田,以确保种子纯度(植物%)不小于95%。
该法令还规定对香米田进行检查。因此,在收获前的20天内对香稻田进行了一次检查,并以规定的形式记录在检验报告中。规定了测试香米品种的方法。 每批检查过的香米田均标有代码。
根据《作物生产法》第21条与2019年12月13日政府第94/2019/ ND-CP号法令详细规定了《栽培法》中有关植物品种和栽培的许多条款,以检查香稻田的第7条的规定,对植物品种进行组织测试是公认。
负责对香米品种证书进行认证,重新认证和注销的机构是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的作物生产司。